1.成果转化意向商谈(成果转化团队自主进行)。
2.无形资产评估可选择如下方式(通过协商或市场方式确定价格。如果市场方式需要评估,评估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定点采购中标单位中选择)。
3.成果负责人填写科技成果转让申请表、附资产评估报告结论页。相关表格请上科学技术部网站服务指南菜单下的“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网址:https://kyc.ougd.cn/info/1037/2583.htm)。
4.学院(部门)审核、盖章。
5.公示15日。
6.签订成果转化合同,办理成果转化合同审批流程。
7.委托方按合同将经费拨付到学校公账后,成果负责人须上财务系统确认经费是否到账,并将相关信息和《科技成果转化登记表》电子表填好后发送给科学技术部,由科学技术部经办人认领该笔经费。
8.成果奖励的领取。
(1)成果负责人填写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申请表、科技成果转化登记表、财务酬金分配表、财务认领单扫描件、广东开放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公示模版等材料,将电子版发送科学技术部经办人。
(2)科技部将现金奖励情况公示15日。
(3)成果负责人将相关纸质材料交科学技术部签章,然后上财务系统走劳务申报程序(相关表格下载地址:https://kyc.ougd.cn/info/1037/258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