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地址:广州下塘西路一号楼904室

电话:020-83493794

邮箱:kyc@gdrtvu.edu.cn


重要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7     来源:科学技术部     作者:

各部门、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将开展2024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请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部门教职员工认真做好科研成果的录入统计工作。本次科研成果录入都在我校“科研管理系统”上进行。以后所有需要科技部审核的成果都将以“科研管理系统”上录入的信息为准,包括全国高等院校科技/社科统计、职称申报材料审核、科研奖励发放、硕士导师资格审核等,请各位老师一定要认真填写。各二级单位科研系统管理员要严格把关,确保录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程序及方式

1.成果范围

本次录入系统的成果范围为2023年11月16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期间,以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的各类科研成果。

2.录入方式

成果第一完成人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录入信息(也可以授权他人填报录入),并上传成果的佐证材料,操作方法见附件。建议从学校主页“服务大厅”中的“常用系统”栏目进入“科研管理系统”。

3.二级单位审核

各二级单位对成果申报人在“科研管理系统”中所填信息进行逐项审核,所填信息不符的或缺少材料,应退回成果申报人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导出本单位汇总表(按成果类别分别导出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科学技术部。

4.科学技术部审核

科学技术部将对各二级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若审核发现系统中所填信息与成果事实不符的将退回二级单位按程序修改后重新提交。

二、注意事项

1.统计归属中,科研类成果及项目选择“科技类”或“社科类”时,选择依据为成果完成人或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是“科技类”还是“社科类”,如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为文科学院,则其所有项目都选择社科类,所在单位为行政部门的除信息化建设部等部门外一般选择社科类。

2.系统中所有数据一律只能以项目负责人或第一作者的名义录入系统并进行数据完善,参与人或非第一作者请不要录入,以免重复。

3.各类科研成果都需要上传成果的PDF电子版,将原件的PDF格式扫描件上传到系统,没有佐证材料的成果暂不登记。

4.只需申报登记科研项目,教改项目和其他类项目不在本系统填报;各类教材不需要录入;冲补强项目和由科学技术部归口管理的创新强校工程项目须在系统录入。

5. 论文需上传的佐证材料:论文PDF件(须从知网、万方、维普三大数据库之一中下载)和刊物级别证明(可在三大数据库截图或者上传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涉及SCI、SSCI、EI等收录的外文论文需上传权威机构开具的中科院分区检索报告PDF扫描件,其他收录类别的外文文章上传对应收录库的检索报告;被人大复印资料等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需上传转载证明PDF扫描件。论文用稿通知不得申报登记。

6.专著登记注意事项:专著需要上传最新的检索报告或国家新闻出版总署(https://pdc.capub.cn/)的检索截图及字数证明;如果是合著,作者都是我校老师,请排名第一的老师登记(包括其他老师贡献情况);如果是与校外老师的合作,请在总字数栏里填写本人撰写的字数(不填整本书的总字数),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需上传与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未正式出版的著作无需填报,一切形式的电子或网络出版物无需填报。

7.科研项目登记注意事项:纵向和校级科研项目需要上传盖章版申报书、立项通知PDF扫描件,上级有经费到学校的要上传经费认领单,如果是已完成项目要上传结题证书;横向科研项目需要上传合同书/任务书、经费认领单等佐证材料,如果是已完成项目需要上传结题证明和经济效益证明。同一个项目只需要负责人录入项目信息;登记时需要录入所有参与人信息;若项目已结项,项目状态选择“结题或结项”。

8.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注意事项:专利授权和软件著作权需上传的佐证材料有专利、软著授权证书的PDF扫描件;若专利已授权,专利状态务必选择“专利授权”,务必填写授权公告日期;若专利提交申请,获得受理,则专利状态选择“专利申请”,并填写申请号。

9.被政府采纳的咨询(调研)报告等软科学成果需上传盖章的批示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PDF扫描件(软科学成果类别可查询《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科研奖励与扶持办法(试行)》第十二条)。不属于软科学成果类别的不需要上传系统。

10.科研成果奖证书只需要上传科研类获奖证书,其他类别无需要上传(科研成果奖类别可查询《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科研奖励与扶持办法(试行)》第七条)。不属于科研成果奖类别证书不需要上传系统。

11.请成果完成人和所在二级单位认真、严谨核实提交的科研成果,确保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否则视为无效录入。在本次成果录入审核中核查出的学术不端问题,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2.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三、时间节点要求

1.2024年12月6日前,成果完成人将相关科研成果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并将支撑材料提交给二级单位科研秘书。

2.2024年12月12日前,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将审核后的科研成果汇总表加盖部门公章报送科学技术部,同时将科研成果汇总表电子版发到科技部指定邮箱kyc@gdrtvu.edu.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沈老师

联系电话:020-83493794

邮箱:kyc@gdrtvu.edu.cn

附件:1.科研管理与服务系统用户手册-科研人员

2.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科研奖励扶持办法(试行)




科学技术部

2024年11月20日


Copyright(C) 广东开放大学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

地址:广州下塘西路一号楼904室 邮编:510091

电话:020-83493794 邮箱:kyc@gdrtv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