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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0     来源:科研处     作者:张安新

各单位、部门:

为了锻炼科研队伍,提高申报校外课题特别是申报省级和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能力,并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和体系内资源整合,现就2021年度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设立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人才专项项目、思政专项项目四种类型,每位申请者只能申报一种类型项目且没有在研的校级项目。结合我校“绿色学校”创建与迎评工作,学校鼓励教职工在各类项目中开展绿色创新方面的研究。近4年已主持过1项及以上校级科研项目的科研人员,原则上不能重复申报。研究期限均为2年。具体要求如下:

(一)重点项目

申请者为高级职称人员或博士,重点项目的目标是培育申报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含平台项目或团队项目)或重大横向合作项目。鼓励跨部门、多学科开展合作研究。资助3万元/项。

(二)一般项目

申请者为没有在研的省部级(含)以上项目的科研人员,不支持博士或副高以上(含)科研人员申报。资助0.8万元/项。

(三)人才专项项目

申请者为新引进的并已经与人事处签订任务书的博士、教授或特殊人才。资助金额以学校签订的人才引进协议中确定的教学科研启动费为依据。

(四)思政专项项目

从事思政课教学及思政工作的教师皆可申报。选题要求与思政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相关。资助0.8万元/项。

二、目标要求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必须在2年内达到以下目标要求,否则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清理撤项,并收回余下经费。

(一)重点项目须达到如下目标之一:

1.项目负责人获得有校外经费资助的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含平台项目或团队项目);

2.项目负责人具有两次在科研管理部门备案的申报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含平台项目或团队项目)经历,并以第一完成人发表2篇中文核心期刊文章或者获得1项发明专利或者成果转让费1万元以上;

3.项目负责人具有两次在科研管理部门备案的申报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含平台项目或团队项目)经历,并获得1项经费30万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

达到以上目标要求者,要及时申请结题,否则2年后作为未结题项目处理。

(二)一般项目、思政专项项目须达到以下目标之一:

1.项目负责人获得有校外经费资助的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

2.项目负责人须以第一完成人发表1篇核心期刊文章(或公开发表2篇论文)或获得2项实用新型专利或成果转让费3000元以上。

3.项目负责人获得1项经费5万元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

(三)人才专项项目的目标要求按学校引进人才的任务书执行。

三、经费使用

(一)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的经费分两次下拨,立项后下拨70%,结题后下拨30%。经费使用按照学校科研管理办法执行。

(二)人才专项项目的经费使用按人才引进协议的约定及学校财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四、时间安排

各单位、部门统一于2021年6月1日前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包括申报书和汇总表)并报送纸质一式6份申报材料到1号楼904,电子版请发电子邮箱kyc@gdrtvu.edu.cn。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沈老师;电话:020-83493794。


附件:1.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2.校级项目申报书模板(文科)

3.校级项目申报书模板(理工科)

4.数据代码表


广东开放大学科研处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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