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国家开放大学第九届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开大,学校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科研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表彰优秀科研成果,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国家开放大学第九届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国开研函〔2020〕1号)精神,现将我校参加此项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基层电大、校内各部门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此项活动,推荐优秀科研成果参评。
二、申报者须认真阅读领会《关于开展国家开放大学第九届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填写《国家开放大学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申请表(2020)》,并按要求完善所需材料。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 申报人须填写《国家开放大学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申请表(2020)》(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课题结题证书、获奖证书、成果应用证明等复印件),基层电大、校内各部门填写《国家开放大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汇总表(2020)》并加盖部门公章,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省校科研处。
(二)报送材料:《申请表》一式 2 份(1 份原件 1 份复印件)、 《人员采集表》(1 份原件)、《汇总表》(1 份原件)。参评成果材料 论文 4 份(不需要提供原件,复印参评论文所发表期刊的封面、目录页和文章正文后装订即可)、著作 2 本、研究报告 4 份。相关证明 材料 1 份。每位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内,并将《申报评审表》封面页打印后贴在档案袋正面。
(三)请申报人认真准备材料,基层电大、校内各单位(部门)于9月16(周三)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统一送交省校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申报评审表WORD格式,参评成果PDF格式)打包发送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注明“某某部门(分校)国开办学体系优秀科研成果2020”字样。经资格初审并报学校评审研究后择优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83493794
邮箱:kyc_2019@126.com
附件: 1.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第九届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2.国家开放大学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申请表(2020)
3.国家开放大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汇总表(2020)
4.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科技处
2020年8月26日